谈起网络音乐的传播,总会想起当初红极一时的“napster”,同时,也想起魔术号角的qna先生就此而发过的一张帖子:
上周访问napster.com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首页只有这句话了,没有其它的连接。现在是在卖T-shirt。仅剩下一口气的napster,最后还是无法逃脱死亡的命运。
napster曾经红极一时,在2-3年之内注册会员达到200万,被视为是新经济的代表,也成为互联网“自由、平等”精神的代表。曾几何时,他的发展几乎被确定是未来娱乐的发展方向们,网络音乐是音乐娱乐的主要手段。传统的音乐欣赏方式已经过时了。当时还以为,传统的知识版权的法规,对它是难以起作用,甚至它的出现和发展,会代表互联网的新的精神促使旧的意识形态下产生的法律等修改。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它的发展。知识版权的法律成为新经济发展的最后一块绊脚石。可是,以大公司大集团为代表的传统的主流经济,是不能容忍这个的。这实际上是既得利益者是否舍得放弃原来的既得利益。
现在看来,情况不是这样。就算是既得利益集团肯放弃原来得市场等既得利益,但是如果互联网真得可以冲破西方社会所一直遵循得版权法规,那整个世界会处于一种什么样得状态?没有保护,就不会有发展。毕竟,我们现在得世界,还远远没有到达无政府主义得所需要得那种国民素质。因此,互联网的自由精神,有可能象无政府主义一样,成为一个梦想。随着napster的倒闭,不但说明mp3的没落,而且使人回到现实的社会状态。
即使这样,我对于五大唱片公司让napster死掉的方法,感到实在太卑鄙了。我们生活的社会,已经过分追求商业。从经济学被提升到当今如此重要的地位,已经说明这点。
那已经是2002年9月的事,今天再读,依然有味。
当年,为什么napster要倒闭呢?
网络的自由始终还是要有她的底线,更需要规矩。
实在值得引以为戒。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23 22:35: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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