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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刚刚清仓

给小歌妹妹的公开求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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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要出人命了!谁让小歌太PL了呢,话说回来那也不怨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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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peter 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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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  作者:小歌
--  

让我查出他是谁,把他打残废再五马分尸!

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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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发表于 2006-5-3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这位清疮GG,不知现在是何等心情.......

真的yao对你勇气可嘉的表现写个"服"字.

期望续集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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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歌在2006-5-3 14:54:00的发言:

让我查出他是谁,把他打残废再五马分尸!

咁鬼恶,因住嫁唔出喔。

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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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阿杰在2006-5-3 20:42: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小歌在2006-5-3 14:54:00的发言:

让我查出他是谁,把他打残废再五马分尸!

咁鬼恶,因住嫁唔出喔。

闪..............

闪!你是闪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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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怪今天论坛这么热闹,原来今天小歌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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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4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那么动气呢?爱慕不该指责,追求不是过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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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4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没动气

2,清疮哥哥不是爱慕

3,更不是追求

4,清疮,为了我的清白,你自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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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4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晕!第四点应该是:清疮,为了你的清白,你自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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