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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的真相观略论 (英冠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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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导论   问所谓「真」是何意思,这本来便是一个很空泛的问题。一般的意见总是认为,我们在日常生活的具体处境中自然知道如何分辨真假。抽空地追问「真」的意义,这不是太过钻牛角尖了吗?这不成了一般无用的学究文章吗?   但亦有另一种对此问题完全不同的态度。正如有人将人生看成是追寻真相的过程,西方哲学从其源头起便将真相的问题放在首位。古希腊哲学家追求真知(episteme),拼弃意见(doxa),正是为着真相不单被认为可以解决我们对宇宙人生的困惑,而且本身就有自足价值的。在西方哲学史中,我们可以说,没有一位哲学家不以「真相」为其研究的目的的(这包括把真相看成是对生命有利的谬误的尼釆),只是他们或许彼此对「真」的看法大相径庭而已。   那么甚么是真相?这问题重要吗?   本篇文章正要看看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当人们一提起海德格尔的思想,总会说其哲思的主题即「存在」(Sein);而事实上,「真相」(Wahrheit)问题同样是海氏哲学之中的一个关键,比梅尔(W.Biemel)甚至认为海氏思想乃有一双重主题:「如果我们试图把握那个使海德格尔的思想充满活力,使其探究永不停歇的问题的核心,我们会惊奇地发现,这个核心是双重的,它即是对存在的探索又是对aletheia(无蔽)的探索。」[1]的确,我们可以看到,海氏的思想从来没有离开过真相问题,他最为人所熟知的作品例如《存在与时间》、<论真相之本现>、<论言语之本现>、<艺术作品的本源>、<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哲学的终结与思的任务>等等文字无不把真相问题看成与存在问题同样重要同样艰深的。那么,到底海氏如何处理真相问题?在他的哲学中,真相问题与存在问题之间的关系又是怎样?这是本文首先希望能得一阐析的。   然而,碍于笔者的能力所限,本文只能将焦点放在《存在与时间》的第四十四节与<论真相之本现>这两篇文字上。这两篇乃海氏完全以「真相」为主题而写成的重要文字,从中或许可以窥探出海氏思想在这问题上的大致态度吧。然而,还有一个问题把事情弄复杂了:因为《存在与时间》与<论真相之本现>通常被看成是海德格尔「转向」前后的代表文字,于是本文还是须要把两篇文字当中涉及的转向问题有一基本的交待。当然,笔者并非海氏学者,本文亦非研究转向问题的专文,是故当中涉及到的比较只能是初步的,并且只把问题缩窄在这两篇文字中来处理了。   海氏的思想幽深玄微,对真相问题的探问更是从直指传统真相概念欠缺基础而开始的,要一步一步展开真相之为真相的最基源的基础到底何在。正如J.Beaufret所说:「欠缺基础──Bodenloesigkeit──这是海德格尔对其先辈与同代人的唯一批评。」[2]对基础的探问,这正是海氏思想的严格与彻底之处。而这亦是海氏思想之所以显得特别晦涩艰奥的理由。所以一般人说到海氏的真相观时总是只懂得说:海氏把真相看成是「去蔽」。事情可没有这样简单呢。海氏本人则曾说:「如果人们仅仅满足于确定:海德格尔将真相把握为无蔽状态,那就显得思得太浅了,或者说干脆没有思。」[3]   况且,海氏对真相问题的追问绝非纯粹理论性的探究,而其中实薀含了实践上的目的,即藉对真相现象的揭示,以表明人对存在的探问的不足,引致对存在的遗忘,而执守于在场的形上学与主体主义的人类学与人道主义,导致当今社会的平面化与技术宰制。可见海氏对真相的研究实包涵了其对西方哲学与文化的批判。   所以,总括而言本文正是要从《存在与时间》第四十四节与<论真相之本现>两篇文章整理出海氏的真相观,从而探问真相问题在海氏哲学中的意义,及其与存在问题之间的极密切关系,与当中牵涉的转向的意义,而最后则希望还能对海氏的真相分析背后的实践意义作一交待。这些便是本文以下的工作。 最后还要简略说明一下本文之所以用「真相」这名词而放弃使用「真理」的理由。首先,「真相」所指的乃相等于德文的Wahrheit与英文的Truth。然而,无论Wahrheit还是Truth都只是「真」的名词,而没有额外的「理」的涵义,一般中文翻译都以「真理」译之难免会有误导的机会。况且,下文的分析将会表明,海氏的真相概念绝非传统概念那种概念式的、命题或判断式的科学知识的那种理性「真理」观,所以笔者以为以「真相」代之或会比较稳妥。   以下我们便进入对海氏真相观的阐述。 二、《存在与时间》第四十四节中的真相观   让我们先看看海德格尔在一九二七年出版的大着《存在与时间》中最长的一节──第四十四节讨论有关此在(Dasein)、展开状态(Erschlossenheit)与真相的一大段文字。[4]由于我们将会把注意力放在他后来在1943年出版的<论真相之本现>一文的思想,所以这里我们只把他在《存在与时间》中的说法简单地抽取重点一说,以见出海氏思考真相问题的过程与发展。   第四十四节完全以真相问题为主,然而个中的思想实在是别树一帜,不容易一以贯之地得到确解。而由篇幅上作为整本书中最长的一节这一点似乎可以看出,海氏对真相问题的确相当重视。正如他在节首便已开宗明义地说,哲学自古即把真相与存在的问题相提并论。那么,作为《存在与时间》第一部份第一篇的此在分析(Daseinanalytik)的最后一节,在阐述过此在之存在的意义(即关怀Sorge)的问题后,处理真相问题便也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了。的确,早在巴门尼德便已有存在与认识是同一回事这句名言了。后来,亚里士多德更先后将哲学界定为"episteme tes aletheias"(真相的科学)[Aritstoteles, Meta., II, 993b 20]和 "episteme, te theorei to on he on" (存在者之为存在者的科学)[Aritstoteles, Meta., IV, 1003b 21]。可见真相的确源始地与存在关连着,进入基础存在论的问题范围内了。   与后来<论真相之本现>一样,海德格尔的哲思以探讨传统的真相概念为入路。这样做不是为要去否定掉传统的真相概念,而是为着要曝露出传统的真相概念并没有好好把握以至追问过自身的存在论基础,使最重要的真相现象反而给遮蔽了。海氏要探求出这种「无根的」传统的真相概念背后的更基源的(urspruenglich)基础,以便揭示出真相的更基源的现象;从这更基源的真相出发,去重新阐释传统真相概念的意义和价值,与乎此在与真相的真正关系。   传统的真相概念建基于以下三个断定上:1.真相的处所(Ort)在于判断(或陈述),2.真相的「本质」在于判断与其对象的相符合,3.亚里士多德作为逻辑之父把判断认作是真相的处所,又把真相首先定义为符合。   对于亚里士多德是否真的是这种传统的真相概念的奠基人这问题海氏一开始并没有直接解答,只是说这传统的真相概念是更直接地来源于中世纪的哲学思考(例如圣多玛斯所讲的adaequatio intellectus et rei),而中世纪的概念则实际上来自于Avicenna与Isaac Israeli等人,从亚里士多德著作的基础上「提炼」出来。无论如何,这种传统的真相概念一直由经院哲学以来的西方哲学传统所承却是无疑,就如康德在《纯粹理性之批判》中也说:「真理或假象并不在被直观的对象里面,而是在被思维的对象的判断里面。」[5]现在,海德格尔正要对这种真相概念进行彻底的拷问。   首先,到底甚么是符合(Uebereinstimmung, adaequatio, homoiosis)?当我们说「知」(intellectus)与「物」(res)符合时究竟是甚么意思?「符合」作为一种关系到底是甚么东西之间的符合?用西方知识论传统的主客对立的认知关系的语言说,符合就是心理过程的观念内容(idealer Gehalt)与判断所及的外在世界的实在之物(reales Ding)的符合关系吗?这两者在性质上是如此的不同(以至分属「两层」的存在),到底这符合是如何可能?把真相的处所看成是在内在的真相意识的话,则传统知识论岂不把人都看成了是封闭的认知主体,无能与外在世界打交道(因为主体意识与之打交道的只是「外在世界」的感觉材料 sense-data,而说到底感觉材料只是内在于主体的东西)?这岂不直接导致怀疑论以至独我论?观念内容与实在之物的区分又是否可行?   凭以上一连串问题我们似乎已经曝露了西方传统的真相概念作为一般所谓「符合说」的并非那么清晰,反倒对自身的存在论基础竟然是这样的胡里胡涂。跟据普遍的意见,知识的意思就是真的判断(知识的形式就是判断)。我们问:知识是如何保证其真?当知识「证明」自身是真的认识时。海氏便说,只要我们看看「证明」到底是怎样的一回事,便能进一步探问这「符合」的意思了。   海德格尔举了一个相当生活化而又相当简单的例子:我背对着一面墙,说「墙上的画挂歪了」,接着转过身去,看见墙上的画的确是挂歪了,从而便「证明」了我先前的陈述。再清晰一点说,到底是甚么东西经由我的知觉得到了证明?是存在者本身,即我的陈述中所指的那挂歪了的画。证明的意义在于,所意指的存在者是否如其自身所如地得到显现,而在其自我同一性中存在,正如它在我的陈述中所展示的那样。在证明的过程中,我所注意的从来就不是陈述作为一种现成存在者自身,而是陈述所指涉的那个存在者自身的被揭示了的存在。我所关心的不是认识和对象的符合,也不是意识中的观念内容与外在世界的实在之物之间的符合,这些统统都只是事后加上去的理论建构。我所真正关心的实际上乃墙上的画是否真的挂歪了,如此而已。由此可知,陈述之为真,基源地是建立在存在者的被揭示状态(entdeckend-sein)上。借着这被揭示状态,陈述所展示的事物便在被揭示中被看见了。   真相的意义即在于这种被揭示(Entdecktheit),这在希腊人的真相概念──aletheia(去蔽Unverborgenheit)──中亦已可看出来:真相就是把存在者从其隐蔽状态中取出到其无蔽状态中。所以海氏说被揭示状态是一种劫夺──真相总是要从存在者的遮蔽与假象之中争取而得,所以希腊人的真相概念──a-letheia──是个剥夺性质的表述(privativer Ausdruck),这不是偶然的。当我们将aletheia翻译成「真相」时,事实上已将希腊人的洞见给遮蔽了。   海德格尔接着说,被揭示状态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去揭示」本就是此在作为「于世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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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6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论真相之本现>中的真相观   海德格尔对「真相」问题的兴趣与探究到了三十年代时可谓几达高潮。在一九三○至一九三二年间他先后多次以「论真相之本现」为题演讲,后来他在一九四三年出版了以这些演讲稿为底本并加上了不少修改与增订的<论真相之本现>(Vom Wesen der Wahrheit)[6]一文。此文后来成了学者研究的重点,一方面是由于此文做到了以极具系统而严整的结构把海氏本人的真相观表述出来,一方面也是由于此文被认为是海氏「转向」(Kehre)后的第一篇作品,对了解海氏的「转向」问题极具价值。   笔者在「导论」之中已经点出,本文并非处理「转向」问题的专文,笔者更非海学学者,是故在这牵涉极广而又众说纷纭的问题上实在不适合置一词。然而,既然本文的主题毕竟是以阐析海氏对真相问题的被认为是转向前后的两篇重要文字,则笔者仍然负有责任将海德格尔在这两篇文字上所有的、大致上可归入其转向的变化的地方作一简单的交待,试图对海氏的所谓「转向」作出一点点的指示,以明这两篇文章之间微妙的关系。   事实上,把<论真相之本现>一文看作海氏转向之始,这乃是由于海氏本人的说法。在一九四七年出版的<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上他便这样讲:   我的演讲<论真相之本现>是在一九三○年思得旳,并且当时就宣讲过,但直到一九四三年才得付印。这个演讲对那个从「存在与时间」到「时间与存在」转向之思想作了某种洞察。这个转向并非一种对《存在与时间》的观点的改变,不如说,在此转向中,我所尝试的思想才通达那个维度的地方,而《存在与时间》正是由此维度而来才被经验的,而且是根据存在之被遗忘状态的基本经验而被经验的。[7]   那么我们究竟在<论真相之本现>一文中看到了甚么样的变化?按照笔者的想法,正如海氏本人所言,<论真相之本现>的思想并非已从《存在与时间》的观点而有所转变,而反倒是在《存在与时间》的基础与精神上再推进一步,把有关真相问题的阐析发挥得淋漓尽致。但是,的确是有某种转向发生了。在《存在与时间》中,真相问题乃在此在分析的高潮处去进行,可想而知真相的现象必定会由此在的分析出发,落在此在的存活格式上讨论。从上一节的阐述亦可以看到,真相正是完全从此在的展开状态来理解的。并且,在上一节的阐述中我们也应该已意识到,海氏《存在与时间》的整个分析进路是反主体主义的,他认为此在、共在与世界等都是同等基源的,是共同存在的;世界亦非外在于主体的世界,而是此在寓于其中的意义网络。而非如传统哲学一直至胡塞尔那些人一样,把外在世界与他人都看成是主体的对象,须透过主体的建构活动而后有。海氏这种反主体形上学的态度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可谓旗帜鲜明。然而吊诡的是,他以此在分析去反对主体哲学,却反倒有从存在论上重新把主体巩固起来的危险,重陷他所要避免的人类中心论。为免重新增强了主体性,海氏便顺理成章地实行转向,不再采取从此在分析作为入路以探问存在的意义,反倒从存在作为存在自身出发,思考存在与此在之间的关系,期待「存在的召唤」。放在真相问题上说,<论真相之本现>并不从此在出发思真相,而是从真相的现象本身出发以重新思考存在,和此在与存在的关系等问题。毕竟,不是人使真相存在;刚相反,是存在之真相使人能作为此在而存在,使人能有历史,「存在的历史」亦才展开。从文字上来说,海氏连《存在与时间》中此在分析中的某些用语也放弃了,最明显的例子如海氏放弃了集中以此在的展开状态去理解真相,而代之以敞开领域之敞开状态(Offenheit des Offenen)、存在之澄明(Lichtung des Seins)等新的更中性的说法。粗松一点说,海氏的论述在转向前以此在为本位,转向后便以存在为本位。这些将在下文可有进一步澄清。总括而言,笔者认为至少在这两篇论真相的文字上,海氏的基本立场与态度均是连贯一致的,所不同的只是展开论述的角度与侧重面转变了,但这种转变却或反倒更能将前期已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更有力厘清。所以笔者是极接受海氏本人在<给理查德森的信>中所作的评语: 您对「海德格尔I」和「海德格尔II」之间所作的区别(笔者按:理查德森在其《海德格尔:从现象学到思想》一书中以一九三○年为界区分开「海德格尔I」与「海德格尔II」),只有在下面的条件下才能成立,即始终应该注意到:只有从海德格尔I那里思出的东西出发才能最切近地通达在海德格II那里有待思的东西。但海德格尔I又只有包含在海德格尔II中,才成为可能的。[8]   接下来还要对本文将 "Vom Wesen der Wahrheit" 翻译成<论真相之本现>这种做法作一点必要的解释。首先,在「导论」中我们已提过把 Wahrheit 译成「真相」的好处,而经过第二节对《存在与时间》的真相观的阐述后,相信大家更能明白海氏从不将「真相」狭窄地理解成理性的、概念的、命题的真「理」,真相是属于展开状态的,而展开状态则是「理性」之所以可能的基础,可见海氏得出的真相现象比科学知识的「真理」更基源。至于「本现」(Wesen)的问题则稍稍复杂了一点。Wesen这字眼一般是被翻成「本质」的,但是海氏用Wesen时却从来不纯粹地沿用这西方哲学一直以与Existenz(存在)对扬的「本质」的意思(海氏根本反对「本质」与「存在」的对扬)。在<论真相之本现>一文中,他首先以「本现」作为「内在可能性的基础」来理解,而在此文的1949年版中海氏在最后第九节中再加上一段,明确说明了他所用的Wesen一字乃应作动词解──因为所思的正是存在与存在者之间运作着的差异的那个存在(Seyn)。事实上,<论真相之本现>一文正可看作就是对Wesen之意义的逐步阐明──正如他在后文所说的,「真相之本现是本现之真相」。其意义将会在以下的分析中得到更好的说明。而笔者认为张灿辉老师在<诠释与此在>一文中的说法是清晰而确定的,可引为标准:   ...Wesen...是一种「本质性的呈现活动」。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之后的几篇有关「根据」、「真相」、「言语」等重要文章皆冠以「本现」(Wesen)为题。旨在指出「根据」、「真相」、「言语」不能以「客体化」的模态去理解,而要在其呈现之境域中去把握。因此「本现」一方面有「本源、本质」的含意,而另一方面亦有「呈现、敞开」的意思。[9]   笔者之所以将Wesen翻成「本现」正是受到张老师的影响的。   还是让我们进入这篇<论真相之本现>的具体内容。   首先,海德格尔一开始便说,他要追问的是真相本身,而非某一种实际的真相,例如科学真相、艺术真相、哲学真相、宗教真相;相反,他要问的乃那使这些真相成其为真相的东西。这样说海氏是要我们先放弃对真相有任何先入的「偏见」(例如以科学的客观知识为真相的最高典范),而直接探问「本质性」的问题。然而毕竟这问题看来是太空泛太不着边际了,哲学这种发问惹来了「常识」(Menschenverstand)的嘲笑。这儿海德格尔的说法正是从新肯定了远自古希腊哲学以来doxa(意见)与episteme(知识)的敌对关系。大众的常识意见总是自明(selbstverstaendlich)的,统治着绝大部份人的日常生活,却又是把基源的真相给遮蔽了。海氏在《存在与时间》中早已对这种公众意见作出过描述了:   公众意见当下调整着对世界与此在的一切解释并始终保持为正确的。而这不是以公众意见为一种对「事物」的别具一格的与首要的存在关系为根据,不是因为公众意见对此在具有格外适当的透视能力,倒是以「对事情」不深入为根据,是因为公众意见对水平高低与货色真假的一切差别毫无敏感。公众意见使一切都晦暗不明而又把如此掩蔽起来的东西硬当成众所周知的东西与人人可以通达的东西。[10]   常识的「自明性」只是非本真的掩饰而已。海氏在<论真相之本现>后文中一再地对这种「自明性」大加挞伐,这是因为,用上一节讨论《存在与时间》时的说法来讲,公众的常识意见正是那种将所有存在者的存在理解成持存的现成存在这种在场形上学的来源,正是这种常识性意见令人遗忘了存在,以至对真相问题也不知所以了。所以,海氏重新探讨真相问题,正是以打破这种形上学为目的的。   好,让我们就从常识意见开始吧。到底我们平常所谓「真」是甚么意思?「真」,就是「符合」的意思。而这种「符合」乃有两重的意义:一是事情与关于事情的先行意谓的符合(即事情真相Sachwahrheit),另一则是陈述与事情的符合(即命题真相Satzwahrheit)。而这两重意义所意指的都是作为「正确性」(Richtigkeit)的真相。   海氏于是为这种「正确性」的真相概念找出它的一个起源──中世纪哲学。中世纪哲学将真相界定为以下的公式:veritas est adaequatio rei et intellectus。这个公式产生出两个不同的意义:首先是veritas est adaequatio rei ad intellectum,即rei(ens creatum受造物)乃符合于intellectus divinus(神智),所描述的是上帝造物的程序,真相就是事物如上帝所意旨的那样造成;另一个意义则是veritas est adaequatio intellectus ad rem,即intellectus humanus(人智)须符合于受造物,这就是通常意义下的人类认知所得的真相,而同样作为受造物的人类,其认知之为真最后还是受神智所决定,所以中世纪这种真相概念,是根据基督宗教的创世秩序这一形上学而来的「符合」概念。   后来当思想界摆脱了创世观念后,哲学便试图以世界理性(Weltvernunft)去取代创世秩序,以保证人类还能以其理性去把握世界真相这种可能。然而,到了今天,我们甚至已不能接受「世界理性」等的说法,却仍沿用着传统的真相概念,以为这真相概念是自明的,独立于任何对存在者的存在的了解,和对人作为intellectus的实行者的本质的探究──这种无根的自明性不是太值得怀疑了吗?另外,这种自明的真相概念一向都将非真相(Unwahrheit)理解成不符合;既然是不符合,那当然就排除在对真相的理解之外了。这种对非真相的常识性见解也是海氏所要大力反对的。   首先,海氏还是以追问「符合」(Uebereinstimmung)的确切意义展开剖析。传统的真相概念都将真相看成是陈述(或判断、命题)与对象的符合上。这种符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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