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类步21世纪,对外交流与合作已是一种必然的发展潮流。为了增强对世界的了解,增加和丰富教育管理经验,促进教育管理水平的提高,使厦门的教育活动同国际接轨,根据厦门市政府工作意见,市教育局组织了“厦门市中小学骨干校长研修班”一行10人前往英国,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交流与学习。在英国,我们除了听课、听讲座外,还参观考察了英国肯特郡的公立学校、私立学校,以及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听课研讨、参观访问、座谈交流等方式,就中小学管理体制、基础教育结构、国家课程、教师教育、学生评价、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有关教育教学管理与改革的问题与英国教育行政官员、中小学校长及各国在英留学生进行了多层面的交流,获取了英国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与改革的有关信息和经验,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一、英国的教育制度。
英国的教育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本世纪初,英国就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1944年以后又将教育普及到11年,法定年龄为5—16岁。在英国约93%的学生接受的是由国家拨款的义务教育,另外7%则由其双亲资助就读于私立学校。
1、 小学教育
大多数儿童三岁或四岁时上幼儿园。国立小学为五至十一岁的儿童而设。英国的小学基础教育与我国的小学比起来要容易,轻松得多。他们认为,小孩子就该多玩一玩。
2、中学教育 在十二岁到十六岁的时候,学生们进入独立学校(即类似于我国的初级中学),学生完成中学课程, 可以选择十个不同的科目考试,拿到GCSE普通中学教育证书后,学生就可以决定是要准备念高等学校还是为工作做准备.当然这时候,学生是不可以直接去大学的,GCSE的完成是相当于我国的高中一年级结束。而我国的高中二年级和三年级(年龄在约16-18岁)就是英国的继续教育(Further Education或称延续教育、扩充教育)时期.
3、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目的一是为了上大学,一是为了就业。你可以在你原来中学念Sixth form(第六年级:一个扩充的年级),或是进入一家继续教育学院(FE college/Tertiary college),念以下一种课程:
· A level – 专门为了进入大学而准备的课程,相当于大学预科的学习。
· GNVQ – 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这个课程非常重视实践与能力的培养.继续教育学院一般设有多种专业,开设技术、工艺、艺术及设计等课程;在完成GNVQ后你可以直接去大学念书.如果你想工作的话,这又是一个广泛承认的职业资格.
二、英国中小学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
英国的教育行政系统由中央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组成。
英国中小学内部的管理组织系统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即领导层、中间管理层和基础操作层。领导层主要由校董事会、校长组成。中间管理层主要由高级教师、教育活动协调人和接待室(类似于校长办公室)组成,基础操作层主要由教研组、年级组和班级组成。英国中小学的领导体制,从总体上讲属于董事会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董事会是吸收社区、教育局、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共同参与学校管理并对学校实施集体领导和广泛监督的一种机构。例如肯特郡的一所中学的校董事会由15人组成,其中社区代表4人,家长代表4人,教育局代表4人, 校方代表3人(含一名校长和二名教师)。无论是私立学校还是公立学校,校长皆为董事会当然成员,董事会设有全体成员会议,其职责主要是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一般每学期活动1~2次,遇有特殊情况由董事长随时召集。关于校董事会的具体作用,我们所参观学校的董事长海沙先生曾对我们这样形象地描述:“假想学校是一列火车,车上乘坐的是教师和学生,董事会铺设铁路,校长则驾驶火车。”
校长是英国学校管理的核心人物,拥有决策权和指挥权,学校办得如何,也由校长最终向校董事会和地方教育局负责。英国中小学校长的职责和权力可以概括为:(1 )有权确定学校的办学目标。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规划虽需经董事会审定通过,但在具体内容和价值取向上主要反映的是校长的思想和意志。(2 )有权确定国家课程之外的教学课程和计划。1988年之前除三门核心课程外,校长有权确定每个年级的所有课程;1988年英政府规定了10门国家课程,目前除10门国家课程之外的其他课程仍由校长确定。同时,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安排也都由校长控制。(3)掌握学校财权。财务支出和审批由校长控制。(4)掌握人事权。校长有权招聘和任命副校长,有权选聘教职工。(5)控制学校的校刊、简报、墙报等新闻媒体。 通过这些新闻媒体,校长可以渗透自己的教育思想和管理意旨,营造自己所期望的校园文化。
体会与思考:透视英国的中小学管理体制,以下几点值得中国在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中借鉴。
1.管理机构精干高效。首先是学校管理机构层次少,体积小。学校中没有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等此类庞大的中层管理机构,而只设有高级教师、教育活动协调人等少数的中层管理人员。在整个管理系统中,指令的传递和反馈极为迅捷有力。其次是管理队伍精干,极少冗员。学校中的管理人员少,管理跨度大,并且从副校长到高级教师、教育活动协调人等均为教师身份。他们在承担管理工作的同时,兼任教学工作。除接待室的管理人员外,学校中极少有专职管理人员。
2.家长、社区、教育局和教职工充分参与学校管理。学校董事会成员由各方面代表组成,这就从体制上保证了学校管理要倾听各方面意见,满足各方面要求。与此同时,学校还通过“家长会”、“学生参与社区活动”、“学校为社区服务”等多种方式与外界环境保持密切的联系。这种开放办学模式使学校的内部管理始终能够得到外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3.个人负责和集体领导相结合。英国中小学的领导体制属于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既保证了校长权力的行使,又发挥了集体领导的作用,既避免了政出多门、无人负责的弊端,又保证了管理的民主性,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水平。
4.教育管理法制水平高。英国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教育有十分完备的法规体系,各级各类中小学内部又具有比较完备的管理规章制度,教职员工和管理人员也都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整个学校管理活动呈现出按章办事、各循其则的特点。
5、赋予学校更大自主权,有利于学校更快更好的发展。
改革前,地方教育当局拥有本地区公立中小学的控制和管理权,这涉及到学校的组织、计划、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校长与教师的管理,在职培训和学生分配等各个方面。学校管理委员会和校长只在课程和教学方面有较大的管理权限。教育管理改革赋予了学校较大的办学自主权。其特点是向上集中和向下放权相结合,表现在三方面:其一,课程设置的统一性中仍具有学生选择灵活性的一面。虽然新的教育立法规定了10门基础学科,但是并未规定其教学时教,学校在10门学科的教学外,还可自行安排其他课程和活动。政府曾建议用于10门基础学科的教学时数应占总时数的70%,但各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另外,各地的学校和教师也具有选择教材和教学方法的自由。英国教师认为,政府可以规定教什么,而怎么教是教师的责任。其二,改革要求地方下放办学经费使用权。中央政府根据学校生数每年都进行预算,小学每生每年4000英磅,中学每年每生4500英磅,不再像改革前还要经地方教育局做为中转站,经费直接下拨到各校,由学校基金委员会掌握,学校委员会按国家制定的规程和指导思想自主支配学校的各种经费使用。90%用于发放教师的工资,10%用于学校的公用经费、简易维修等,大宗设施、设备上报地方教育局,由地方教育局负责解决。最近政府又出台了新政策,2005年政府投入每个孩子的教育经费增加21%,要求每所学校都制定学校发展的五年规划,中央政府给予学校提前三年的预算,这就给予学校更多的自主和统筹思考发展空间。其三,在人事管理方面,也给学校高度的自主权。学校管理委员会拥有决定选拔和招聘副校长及教职员工、解聘不合格者的权力。
英国学校校长较充分的办学的自主权,支持了学校更好地面向家长的需求和期望,面向社会需求和教育竞争。另一方面,按学生数计算教育经费的政策意味着“更多的学生就是更多的经费”,激发了学校招生的积极性,引入学校之间招生的竞争,从而激励学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创造教育品牌。学校高度的办学自主权使学校拥有宽松的办学环境,减少了层层干涉和浮于表面的工作,学校能够静心下来进行办学谋划,拓展办学空间提升办学品位,形成自已的办学的理念,拥有办学特色。
6、校长职业化制度为校长创造性办学插上了翅膀,
所谓校长职业化,是指校长职业的专业化和市场化。它包含两个层面的意义。(1)校长职业化是指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校长已不再是政府任命的一种行政职务,而只是一种受聘于市场的专门职业。(2)校长职业化是指专业人才或有志于校长职业者可以依据其相同的任职资格,通过教育市场竞争获取校长职业,教育机构或办学单位也可按照其办学的宗旨和要求,通过教育市场招聘符合任职条件的校长。受聘的校长要根据应聘时规定的职责要求,凭借职业能力履行经营管理学校的责任。
校长受聘后,年薪一般在5-6.9万英磅,不兼课。校长职业化制度首先保障校长不受干扰地抓管理、抓质量。其次,有利于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校长成长。第三,校长职业化制度,避免了因校长无权选择中层干部而导致了中层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对校长负责的隐患。英国的职业化的校长负责制,是一种科学、规范、可行的管理体制,为校长创造性办学插上有力翅膀。
三、中小学校的课程
英国在中小学实施全国统一课程,对学校的科目设置及各科目的成绩目标和教学大纲做出了统一规定,使英国学校课程走向一体化。其中,核心科目包括数学、英语、科学3门,基础科目包括历史、地理、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和现代外语7门。另外,所有的国立学校都需安排宗教课程,所有的中等学校则被要求设置性教育课程,但同时家长也有权不让自己的孩子听这类课程。
同时,英国推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不是按照学年而是按照基本学段进行的(5—7岁、7—11岁、11—14岁、14—16岁),每个学段都有各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