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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偶然碰到一个久未见面的同事,寒喧过后,由于她原先住我楼下,问起:好久没见你了,你没住在这儿了吗?她说:住啊,可能刚巧没碰到吧。随即道别。跟身边的同事说觉得她最近漂亮了,还瘦了呢。同事很惊讶的说:你不知道吗?她刚离婚了。天!不会吧,那我刚才还问了那么猪头的问题。同事又说开了:她前夫一分钱都没分给她,听说是他另找了一个,比她差老远呢。我就纳闷了,要说我这女同事是长得那个水灵啊,当初她俩结婚时,大家都说可惜了,简直就是鲜花插牛粪嘛!男的八字脚不说,还长着一双黄豆眼,不就是个医生嘛。现在居然。。。。也许是她太伤心了,只想快些结束这段关系,所以一分钱不拿这么爽快的签下协议书。当然了,个中原因外人不便猜测。
香港前保安司司长叶刘淑仪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当香港记者讥讽她的发型难看时,她说:如果我连我的发型都捍卫不了的话,我还如何捍卫香港的治安?真是佩服她的急智。也许婚姻不能如此捍卫了,就算你维持住了这个美丽的外壳,内里却早已是满目狼疮了。
身边有个密友,早早的就嫁了人,却也早早的以离婚收场。当初摆酒时,场面还甚是盛大呢,因为她前夫比她大14岁,离异,谈的时候俩人就已经是单位里的“风云人物榜”之首了,父母的反对自不在话下了,甚至连身为好姐妹的我也不能理解,到底他哪点吸引了她,她也不知是倔还是真爱得死去活来或是闹到这么大不好收场,反正最后心甘情愿的嫁给了他。外人看着还说,还好,总算有了结果,离婚时问她:她说我们早已分居一年了。结婚时21岁,离婚时24岁。
不知是因为身边人接二连三的出这样的消息,还是别的,不出觉的产出对婚姻的恐惧来。钱钟书说:围城内的人想走出去,围城外的人想走进来。我却不愿意走进去,我怕不能长久的拥有它,倒不如不拥有,不曾有过也就不会失去了.
记得上高中时跟好友讨论过这个问题:如果我俩同时喜欢上了一个男生,对方会怎么做。她的回答是:会放手,不管有多喜欢。我说:我会让他选择,如果他选择了另一个,我会心甘情愿的放开。但是现在情况似乎相反了,我并没有给对方选择的机会,当我得知他跟前女友还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后,就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开了,就算当初曾经在他的怀里听他说:不管将来你对我怎么样,和你在一起我永远都不会后悔,我永远不会是先离开的那个。是啊,我又何尝不是,但是你又知道吗?如果不能长久的拥有你,我宁可现在就决然放弃!对,你不会先离开我,却会逼着我先离开你了.也有好友提示我,不如你找她出来谈谈,我一笑置之,谈?有这个必要吗?大家都是女人。想起一首歌: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我们一样为爱巅簸在红尘。从未如此果断过,不管这曾有的炫丽闪耀了多久。。。
曾看星座学说:巨蟹座B型血的人对于爱情就像飞蛾扑火,明知会死掉,却也要勇敢的“过把瘾就死”。一旦爱上一个人,就会百分百的付出全部,就算最后会很受伤,就算提醒自己下一次会小心,但是真正爱上后,还是会一样的深陷其中。真是恶性循环啊。
捍卫爱情,我选择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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