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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OM

【呼吁】请善待音乐,自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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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6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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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7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删除曲目是不是应该通知上传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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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6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TOM兄的观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26 22:38: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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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6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15楼的观点值得商榷!古典音乐浩如烟海,优秀曲目的优秀版本多如牛毛,难道非要把每根牛毛都贴上来才算把此曲赏透?我觉得没必要追求大而全,在优秀版本很多的情况下也要再精选一番,选其一二、二三或三四、四五等等上传,再多也就没啥意思了。点到为止或适可而止,有心者、有意者自会去寻觅更多版本来比较,而对于无心者、无意者,你上传再多的版本,他也不一定听!同一曲目上传的版本太多,俺觉得该删就要删。我们非要知道“回字有六种写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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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9 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说看过以后受益匪浅,看来我平时想得太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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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5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其实就是看如何管理和自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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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29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搞音乐专业的人都很清楚,没有音质,便没有音乐的表达。 是啊是啊,所以一定要买正版CD。哈哈
个个cd佬都例牌咁讲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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