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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谁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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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5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上海呼玛一带的房子为例(据说在北京相当于通县那么远),5500元/平,面积108平(该楼盘最小的面积。搞不懂开发商为什么都搞这么大面积的?),总价59.4万,首付17.82元(现在首付都提高到了30%),贷款额为41.58万。下面是各种还款计划比较:      序号 贷款年数 每月还款 总利息 总支付额 贷款方式   1、 30年 2243元 392421元 808221元 等额   2、 25年 2441元 316328元 732128元 等额   3、 20年 2754元 244991元 660791元 等额   4、 15年 3297元 177623元 593423元 等额   5、 10年 4419元 114401元 530201元 等额   6、 5年 7906元 52376元 468176元 等额   7、 3年 12520元 31285元 447085元 等额   8、 一次性 418500元 等额       按我目前的收入和对于利息的综合考虑,我只能选择2或者是3的还款方式,然而大家应该注意到,我将多支付24.5~31.6万元的利息,这还不算17.82万的首付中,将近10万的借款要给同学、同事支付的人情债。    那么我们得到的第一个结论是:同样是买一套总价为59.4万的房子(应该不算贵的吧!),如果富人是选择一次性付款(他有这个能力),工薪族要比富人多支付20~30万,如果你选择了30年的还款,那么你要多支付将近40万!!!!       接下来我们再看:如果你选择30年的还款期,那么请问,当你30年后支付了所有的贷款后(即你为这套房子一共支付了986421元),请问,一个房龄为30年的房子,你还能卖多少钱?假设你运气好,还是卖了60万,那么你多付的将近40万的利息就付之东流了。反过来看,富人由于选择了一次性付款,他不但比工薪族少付了将近40万的利息,而且过个几年,等房价涨了,他就抛售(因为他自己有房子住),还赚了20~40万(在上海这是至少的)。    第二个结论:富人跟工薪族比,不但在买房子的时候少付了将近40万的利息,还赚了20~40万,正负加起来将近60~80万。而工薪族则亏了40万(有人说工薪族也可以短期内卖房子,别忘了,你的房子在涨,别的也在涨,没有意义。只有卖第二套房子时,房价的上涨才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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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7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我发现上海中心市区万元以下的房子已消灭了,连普陀区的西北边缘地带都要8500元/平方米。一套房子百万已属平均值,恐怖啊。不过对有若干套房子的人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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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8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楼市不敢和北京上海攀比,但今年处于上升势头,房价若有回升迹象,大多楼盘买家踊跃,看来具有购买力的人还是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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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10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1. 当前的房地产价格反映其基本价值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困难,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分析房地产的基本价值。房产做为一种商品,与其他商品——比如面包和股票相比,有着比较特殊的属性。那就是它既可以像面包一样做为一种消费品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又可以像股票一样做为一种投资品满足人们投资获利、实现消费跨期替代的愿望。只有弄清楚房产做为这两种商品属性的价值,才可以确定的它的基本价值。     首先做为消费品,房产的基本价值可以这样确定,微观经济学告诉我们,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商品的均衡价格等于其生产的边际成本,在现代经济学中并不特意区别价值和价格,可以认为,供需决定的均衡价格就是它的基本价值。做为投资品,可以由资产定价的基本原理决定,生息资产的基本价值等于预期的未来现金流的贴现和。对于房产来说,把预期的未来每一年的租金和最后一年房产的残值贴现到当前,就是它的基本价值。我们可以从这两个方面来衡量房产做为消费品和投资品的基本价值。     先来看看做为消费品,现在中国的房子应该值多少钱。首先从供给这一方看,因为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一片火爆,许多地方的楼盘都是在开盘前几天开始排队,开盘当天甚至几个小时之内就销售一空,在卖方市场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理由以低于边际成本的价格卖房,这样实际的成交价格一定是高于边际成本的。因为定价权掌握在卖方手里,做为买方的消费者就成为价格接受者。卖方要做到利润最大化,可以将价格提高到买方所能接受的最高价格,在经济学上称为保留价格。如果我们很难得到开发商的边际成本数据,我们可以利用消费者这一方的数据推算出购房者的保留价格。如果房子的实际价格高出了消费者的保留价格,那么做为消费品,它的价格可以认为是被高估了。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是以保留价格成交,价格仍有可能是高估的,因为开发商可以采用囤积不卖的方式提高价格直到达到购买者的保留价格。这种情形在整个市场处于上行的阶段,即使开发商之间是完全竞争的,仍然有可能出现。自2003年以来,已经有几个城市政府针对开发商有房不卖出台了惩罚措施,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个现象。     下面我们估算一个代表性的消费者所能接受的对住房的保留价格,或者说是代表性消费者所能接受的住房的价格。假定这个代表性的消费者拥有全国城镇居民的平均财富和平均收入,她利用自己现有的财富和未来的收入为购买住房融资。按2002年6月进行的我国首次《城市家庭财产调查》报告,我国城市居民户均资产22.83万元,其中金融资产7.98万元,占34.9%,房产10.94万元,占47.9%,其他为耐用消费品和经营性资产。2003年底,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72元,户均人口为3.1人,这样每户平均的可支配收入为26263元。     假定这个消费者将自己的现有房产以9折变现,做为首付款购买新房,未来收入中的一部分支付按揭款。那么收入中究竟有多大一部分可以用作房款支出对可买新房的售价有很大影响。我们可以这样分析这个问题,2003年底,我国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37,就是说居民有37%的收入用于食品支出,如果假定消费者用30%的收入支付按揭款,剩下的33%支付衣物、交通通讯、娱乐教育、医疗保健等其他生活支出和必要的储蓄,事实上这样的生活已经算不上宽裕了。就是说对于中等收入家庭来说,30%的收入用于供房已经是上限了。这样可以用于支付按揭款的收入为7879元,按照现行的5.31%的按揭利率,加上以现有房产支付的首付款,代表性消费者所能支付得起的住房价格为:当采用20年按揭时,为19.4万元,当采用30年按揭时,为21.5万元。   因为住房是一种不连续的商品,所以在市场上不可能买到任意大小的房子。根据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查,一般两居室的住宅建筑面积为90~120平方米,三居室的住宅建筑面积为110~140平方米。假定消费者可以买到的房子平均为100平方米,按照当前的价格,房屋总售价为27.8万元。这个价格比消费者采用20年或30年按揭时的保留价格要分别高出43.3%和29.3%。     有人会说,在上面的计算中,没有考虑消费者未来收入的增长。如果消费者未来的收入增长了,她可以用来支付的按揭款也可以增长,那么她可以购买的住房价格会有所增加。这个看法是正确的,但是在当前的现实中还很难实现,因为通常银行不会允许递增还款的方式,这样做等于要求银行确信消费者未来的收入一定会以某一速度增长,这增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虽然这样的融资方案在现实中还不可行,我们还是算出当消费者收入增长时,她可以支付的范围价格。假定消费者可以用于住房按揭的支出每年增长4%(我国目前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约为7%,考虑未来二、三十年的时间尺度内的风险调整因素,4%的增长速度是比较理性的),则采用20年或30年按揭的时消费者可以支付的房价分别为23.2万元和28.7万元。在前一种情形下,实际价格高出保留价格19.8%,后一种情形下,保留价格比实际价格略高3.2%。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价格度量是基于资源配置效率的度量,即认为让平均收入水平的消费者可以买得起平均价格的住房有着较高的配置效率,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居民的住房需求可以通过市场这个交易成本最低的配置手段解决。     综合上面的计算结果,目前国内的房屋价格远远高出中等收入消费者的承受水平,相对于消费者的保留价格,房屋价格大约高估了20~30%。   我们还可以从上面的计算结果得出隐含的消费者可以承受的房价收入比。我们认为房价收入比可以做为衡量价格泡沫的一个参考指标,但是这个指标要结合各个国家的不同情况做一些调整。比如由于经济结构和税制上的原因,每个国家的居民可以用于支付住房费用的能力是不同的,另外住房贷款的可获得性以及利率高低都是影响房价收入比的合理水平的重要因素。根据上面的计算,当不考虑住房支付能力增长时,中国城镇居民可以承受的房价收入比为7.4~8.2,考虑增长时,这个数据为8.8~10.9。必须指出的是,这两个数据均远远高于3~6的国际标准,这是因为我们这里计算的是消费者所能承受的最高的房屋价格,而不是让她感觉能轻松支付的房屋价格。当她以这个价格支付住房消费时,她应该正过着紧紧巴巴的生活。然而更不幸的是,现实中的房价比这个价格还要高出20~30%。     为了使讨论更富启发性,我们把这一轮房地产市场火爆的明星城市——上海的这几项数据也列在这里。2003年,上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867元,是全国城市平均水平的1.75倍。假定上海的户均资产也是全国城市平均水平的1.75倍。其他数据和上面的计算一样。我们得出的结果是:当不考虑住房支付能力增长时,上海中等收入家庭采用20年和30年按揭可以支付的房价分别为34.0万元和37.7万元,当考虑增长时,这两个数据分别为40.6万元和50.3万元。按照2004年9月上海住宅8200元的实际成交均价,四种情况下,实际价格比保留价格高估了141.2.1%、117.5%、102.0%、63.0%。     按照这个计算,即使是上海最乐观的拥有平均收入消费者也绝对没有可能性去买一套平均价格的住宅。值得指出的是,这里的计算数据是有事实基础的,在上海2003年的两次房交会上,对希望购房居民的调查表明,70%以上的居民表示可以接收的住房价格不高于5000元每平方米,这个数据与这里的计算是一致的。     上面分析了做为消费品,目前中国的商品房价格是被远远高估的,那么如果做为投资品,是否可以解释如此高的房价呢?按照资产定价模型,资产当期的价值等于未来现金流的贴现和,所以资产的基本价值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租金、租金的增长速度、投资的要求回报率、房屋的残值。因为我国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而房屋产权年限是70年,因此考虑折旧以后,房屋的残值可以忽略不计。     在一段时间里,如果房屋的价格出现持续上涨,而且这个上涨是由于房屋资产的基本价值的提高造成的,那么必定会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一个或几个:租金增加了;租金增长的速度加快了;投资要求的回报率降低了。   但国内的现状如何呢?从1998年全国房价出现稳步上扬开始,全国的房屋租赁价格指数保持平稳,2000年以后房屋租赁价格指数开始稍有上涨,每年的涨幅大约为1%,而同期房屋价格的涨幅每年约为7%,同时房屋价格与租赁价格之间背离呈现越来越大的趋势。至于投资的要求回报率,如果用银行储蓄利率做为度量,则也没有太大的变化,自2002年2月开始,利率水平始终保持稳定。就算从1999年起算,储蓄利率也不过是从2.25调整到1.98,下调幅度仅仅12%而已。并且投资要求回报率的变动也没有利率变动这么敏感,因为投资者不太可能预期未来的几十年里始终保持这么低的利率水平。     从这几个与房屋基本价值有关的基本面的因素来看,近年来尤其是2003年以来的房地产价格上涨与基本面因素变化的关系不大。   总之,无论是做为消费品还是做为投资品,当前的房地产价格都不能反映其基本价值。从全国来看,房地产价格高估的程度应在20%以上,部分城市高估的程度则更为严重。因此,我们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明显的价格泡沫现象。     另外之所以说这一次的房地产泡沫现象是全局性的,是因为我们可以看到从沈阳到海口、从上海到成都,全国主要城市都出现了房地产价格同步上扬的现象。房地产价格本应该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动态反映,如果在遍布各个区域的大城市中都出现了价格大幅上涨,应该称得上是全局性的。即使在日本泡沫经济的巅峰时期,也有部分偏远地区地价基本没怎么上涨,但谁又能否认日本出现的是整体的泡沫经济呢?虽然我国当前出现的房地产泡沫与日本当年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但也不能说非要等到石河子、海拉尔都出了泡沫的时候才能叫全局性泡沫。   2. 当前中国的房价水平究竟高不高?     上面我们说明了相对于居民的收入,目前的中国的房价确实被高估了,尤其是在大城市,价格高估现象非常明显。如果中国的房价放在世界范围里来看,究竟算不算高呢?     首先我们看看日本房地产价格在泡沫经济前后的表现。日本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到90年代初破灭的泡沫经济是人类历史上最著名的泡沫事件,既便是一贯爱吵架的经济学界对当时日本泡沫经济的实质的认识也达到了空前的一致,国内的学者在讨论泡沫问题时也通常是言必称日本泡沫经济。那么我们看看在这个最著名泡沫事件中房地产价格究竟表现如何。     按一般的看法,日本的泡沫经济自1985年的“广场协议”开始,到1990年泡沫开始破灭结束,泡沫膨胀阶段用了5年的时间,1990年泡沫破灭以后,日本经济陷入衰退,直到现在14年过去,经济衰退仍然没有过去。根据日本不动产研究所的数据,在1990年泡沫巅峰时期,日本全国城市地价与1985年相比,5年时间里上涨了56.3%,东京、大阪等六大都市的地价,5年时间里上涨了168.6%。     再看看我国的数据,从2000年开始,我国各大城市土地交易价格出现明显上涨。从2000年底到2004年第二季度,全国平均住宅用地价格指数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上涨了44.2%,部分城市地价上涨更为惊人,天津、上海、南京、重庆等地上涨均超过50%,杭州上涨则超过了170%。虽然土地的绝对价格与日本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但从全国平均的上涨幅度看并不输给日本当年,部分明星城市的表现则更为耀眼。    日本不动产研究所的报告显示,2003年,东京地区公寓式住宅的平均单价为54.5万日元每平方米,折合人民币4.3万元,每套住宅的平均价格为4096万日元,折合人民币约为320万元,目前上海市区的商品房平均单价约为1.25万元,平均每套售价约为150万元。这两项数据上海分别达到了东京的1/3和1/2。2003年上海的人均收入约为东京的1/15。值得一提的是,日本的住房购买者均拥有所占土地的产权,而我国房价中仅包含70年的土地使用权。     另外根据2003年美国商务部的发布的报告,2003年中期美国的单栋新建住房的全国中间价格为19.5万美元,全国平均价格为24.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分别为160万元和200万元。美国的单栋住宅与我国相对应的同类住宅就是别墅,按照上海市的当前价格,类型相当的房子价格约为300~400万元,大约是美国平均水平的2倍。     如果按照某学者的提法,上海未来的房价应该在若干年内涨若干倍,因为在1990年房地产价格最高的时候,东京一地的所有物业价值就已经超过整个美国,那么可以由此做个大胆的预测,用不了20年时间,就算上海比东京面积小一些,我们也可以卖掉一个上海,而买回来大半个美国。天底下简直找不到比这更好、更便捷的富国之计了。     3. 中国真的是人多地少吗?   鼓吹中国房价未来仍需要大涨的人有一个论据,那就是中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张,当然可以有更高的地价和房价。这个口号有很多所谓的经济学家在讲台上口沫横飞地鼓噪了不知多少次了,但遗憾的是没有一个人愿意抽出5分钟时间,拿出计算器随便算一算。     是不是人多地少需要看和谁比,如果和俄罗斯、加拿大相比,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是人多地少的。中国平均的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132人,日本、韩国、印度、越南、德国和英国的这个数据分别为336人、478人、338人、238人、230人、247人。如果用全国平均的数据说服力不强,我们只考虑人口最密集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我国东部大部分是适合生活的平原地区,这样与其他国家的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应该比较有说服力。从辽宁到海南,我国沿海的13省、市、自治区的平均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407人。这个数字与上述几个国家相比并没有本质差别,如果按适宜居住的面积计算,我国东部地区的人口密度低于日本、韩国和印度,比如在日本37.7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中,不适合居住的山地和丘陵占去了75%,这样按适宜居住的面积计算,日本的人口密度超过了1300人每平方公里。另外如果考虑我国城市人口大多居住在多层和高层建筑里,而德国和英国人口大多居住在低层或独栋住宅里,我国人均居住所占用的土地面积要远小于德国和英国。在考虑到适宜居住的因素后,我国东部地区的人口占地密度应该不会高于德国和英国。     日本人口密度是中国东部地区的三倍,但是日本的地价可以连跌13年,2003年日本的全国城市平均地价已经跌到上世纪70年代末的水平,那么在我国人多地少能成为地价继续大涨的理由吗?     在中国目前有人正在制造一个与当年日本相同的“土地神话”。战后的日本由于经济快速发展,重化工业进程和城市化进程使土地供给不能满足需求,现实中的供需缺口加上投机者的推波助澜,使日本的地价在1990年以前连年上涨,造就了所谓的“地价不灭神话”。但是在造就了“地价不灭神话”的同时,也造成了产业资本的大规模外移。应该说东亚各国,尤其是中国,是日本“地价不灭神话”的最大受益者。现在如果中国也准备开始一段“神话”的话,捧场的绝对不只是“神话”的鼓吹者,等着捡钱包的越南和印度早就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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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0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0] 照这个样子还有多少人能住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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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0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52万要18万的利息 还有印花税,契税,律师费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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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12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韩国   目前汉城的房价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一套90多平方米的住宅,价格为1.5亿至2.5亿韩元(相当于人民币100万至165万,呵呵,与上海北京差不多),(但是他们认为一名普通的国家公务员要购置这样一套住宅,需要工作15年至18年,太贵了。)   汉城寸土寸金,在市中心的明洞一带,一块足球场大小的土地,价值高达10亿美元。再加上汉城市开发余地有限,使得不动产投机商经常兴风作浪。(跟中国一样)   韩国政府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住宅。(但是中国有些没德的所谓的经济学家现在还在鼓吹富人应该买第二套房子租给穷人住,不知是何居心)但许多富豪利用不正当手段,购置多处住宅,进行不动产投机,致使当局今天抓了一批不动产投机者,明天又会冒出另一批。(我们ZF是不是太忙了,没时间打击这种不正常行动呢)   二 美国   应该注意的是,由于中美之间的住宅条件和定价方法的差异,中国和美国的房价很难进行直接的比较。首先,美国人的住房条件和中国的住房有很大的差别,绝大部分美国住宅是2-3层的楼房,附带子、车库,甚至游泳池,社区高尔夫场地也并不算稀奇。相当于中国的高级别墅和联体别墅。美国房产商所经营的都是现房,三室两卫房以上房型占90%以上,用中国话说是大房型为主。且是装修房,基本与中国的豪装相仿。所以其房价应和中国的高档装修房进行比较。   美国资料都以每单元住宅来统计房价,而不是按每平米来计算。按每幢房子来衡量的美国住宅价格并不能正确反应中美之间的房价水平差异,因为美国的住房面积比中国普遍要大很多。美国住宅多数集中在120-300平米左右,目前均面积约220平米。折算成和中国一致的每平米单价不足1100美元,和大涨后的中国一线城市市区装修房价位基本相当。中国长三角某些城区甚至有超出的迹象。   更重要的是美国房地产商规范运用的住宅建筑面积(Square footage)概念不同于中国的“建筑面积”,使得以上单价的比较仍然非常不确切。直接以统计上公布的面积为基础推算的单价,美国住宅面积数据相对低估,其测量方法下的单元住宅单价需要打折。中国住宅全是数层甚至数十层的高楼,而且一梯多户,一小区几百来户,建筑面积里面含有很多公用的和琐碎的空间,住宅实际使用面积要大大缩水。使用面积只是建筑面积瘀-80%左右。中国扎堆的住宅和美国人目前崇尚的居住品味大相径庭。不但单体住宅没有公用面积一项的干扰,且住宅内很多区域是不算入建筑面积的。因为其计算的原则是完工面积(Finished footage),必须是经过建筑材料如木板、地毯之类铺设后的地面和楼面,因此,一般走廊、地下室、小阁楼、院子都不在销售总价之内。按建筑行业的指导,室内层高低于5 英尺的部分不再计算,如果一个房间7英尺以上的空间不到50%,则整个面积也可不计。当然,其墙体仍是建筑面积的一部分,而木板房为主的住宅其所占的比例非常少。   美国物产税(property taxes,不是中国的物业费)是中国房价中不含的一个价格因素。美国物产税的征收比较复杂,根据市场房价征收,所以房价涨税亦涨,且不同地域、不同用途而有很大差异,自用住宅和非自用住宅也有差别,自住住宅征收物业税较低,每年相当于房价的1.1%左右,更多的是市场调节的一个方式对房价没有大的影响。中国的购房虽没有物产税,但需一次性支付的税费约1.5%,且由于中国住宅只有70年的居住权,相当于年折旧率1.4%,而美国人纳税之后享有对住宅的永久的所有权。这样综合推算,物业税对中美之间的比较影响可以抵消。   从以上比较得出,中美房价考虑住房质量、环境、实际使用面积因素后,再加人民币实际购买力折算因子,则不难发现,相对于美国住宅中国的房价实际值偏高,中国部分热点城市房价已赶上并超过美国住宅主要市场的住宅价格。   美国目前年住房需求量基本稳定在120万套左右,过去10年住宅开工每年在110-150万套。如果按每套面积220平米,价格24万美元,按年供应150万套计算,则住宅开工面积为33000万平米,市场的总容量达到3600亿美元。中国仅上海一地的2003年竣工面积就相当于全美国的7.5%,而开工面积应相当于美国的10%以上。 但在这种房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美国已经在为房价的高而担心,美联储利率的调高也可以说是一种必要的调控措施。一些房价冲到户均收入6倍左右的区域被经济学家称之为泡沫区。而在中国,10-20倍于户均收入的高增长房价仍在和房价是否合理、是否会继续走高的争论一起继续相持着。  三 东京   现在在东京市中心,相当于上海徐家汇地段的品川站周边步行9分钟范 围内,买一套新造的公寓单元,40楼的高层,实用面积80平米,两间 朝南,带停车位,不过3千万日元,要算建筑面积也在100平米左右, 合人民币225万,按建筑面积算,每平米2.25万人民币。   人家日本的房子是全装修的,包括卫生和厨房,还有中央空调和地板暖 气,所有材料都是无毒标准,浴缸是带按摩,浴室带空调,浴缸旁边还 免费送液晶电视一个;厨房也是带全自动洗碗和烘干机的,加15万日元 再配个双开门大冰箱,厨房下水道口带自动垃圾干燥处理器,出水口配 矿化饮水装置;等等设备一应俱全。 不需要你动一个手指头,就能立刻住上舒适写意的新房。   一哥们回上海结婚,买房,静安区边缘,现在买1万6千/平米还要排队等。 好不容易买了房还是毛坯的,然后装修,想和日本水平看齐是不可能的, 光是热水管热水器的费用就化了上万,其他的费用更加数不清道不明, 一次装修10几万化掉,还觉得非常不满意。   年底就要搬进去了,可是钱已经化得7788了,说起来,98平米的房间, 实际得房率相当低,还被开发商把阳台算了进去(东京的房子不算阳台, 而且阳台是转角大阳台,10多平)。也就是70多点的房间,化了近一百八十万还不如品川的房子。   我替他一算,单价已经是直逼东京了。而且是化了钱没得到应有的产品。 标准的价不廉物不美。   四 英国   英国的领土面积小于四川,而人口8千万,比四川略多一点,因此人口密度大于四川省。而英国的房价,普通地区为200英镑/m2,而伦敦地区的房价要贵一些,约合300~600英镑/m2,一处480m2的房产售价为17万英镑,因此英国的一般地区普通住宅售价约合3000~4000人民币/m2;伦敦地区约合5000~10000人民币/m2。   五 其它   瑞士房价是全世界最高的之一,以价格最高的苏黎世州为例,在苏黎世市区或风景区的房价更高约合2500~7000瑞士法郎,也就是合15000~40000人民币/m2,但郊区的住房要便宜一些(苏黎世市区很小),约为1500~3000瑞士法郎,合9000~18000人民币/m2,一套100m2的住宅售价为15~20万瑞士法郎合90~120万人民币居多。   这里有几点需要说明,瑞士人均收入相差不大,超市售货员的月薪为3000瑞士法郎,年薪合人民币20万,也就是说一套100m2的住宅相当于其3~6年的总收入,而且还可以享受零首付,50年按揭。但由于福利好,瑞士人没有买房的压力,因此租房的居多。这也是政府及开发商宣传的重点之一,即国外的价格也是让少数人买房,多数人租房。殊不知真实的情况是,多数人宁愿花更多的钱到个人消费上,反正出了情况可以找政府,不像中国人有巨大的买房压力,这并不是消费观念的差异。   其次,英国的住房信息不是很齐全,但瑞士的住房信息很好,从了解的信息来看,上述的房价都是带装修、家具的价格,并且2000瑞士法郎左右的房子,装修与家具在我看来都是很不错的了。另外一点,就是房子的面积问题,曾经有一处标为130m2的房产,打开图片上出现的却是一栋小楼,细看之下,原来下面一层是地下室,顶上一层是阁楼,因此都不计入房屋面积。而且所有房屋信息中,各种阳台、露台都不计入房屋面积,而且房屋的面积是按户内使用面积来计算的,更不用说公摊了,因此国外同样面积的住房看来比国内要大很多。   另外一点,就是房子的面积问题,曾经有一处标为130m2的房产,打开图片上出现的却是一栋小楼,细看之下,原来下面一层是地下室,顶上一层是阁楼,因此都不计入房屋面积。而且所有房屋信息中,各种阳台、露台都不计入房屋面积,而且房屋的面积是按户内使用面积来计算的,更不用说公摊了,因此国外同样面积的住房看来比国内要大很多 最后一点,就是同兄长聊天时,他现居瑞士,问起瑞士的车价,他说了解很少,说了很多车型都不了解,最后他自己提到PASSAT,说只知道这一款,我忙问在瑞士的售价,答为20000瑞士法郎,前年的汇率合人民币11万,现在的汇率要12万多。PASSAT还是政府与经销商宣传的与国际价格相差最小的,甚至号称比在欧洲售价还低的车型,不曾料想却是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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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13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三年公布的中国富豪百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越来越多,2002年是25家,2003年增加到37家,2004年更多达45家。可见,利润丰富的房地产业成了中国富豪的聚宝盆。难怪广州一家房地产集团新任总裁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坦承:“一个商人做过房地产之后,从事其它行业便觉得没有味道”。不经意间,他说出了所有房地产开发商共同的感受。   编者按   房价飞涨,百姓不堪重负,已引起了两会代表们的强烈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吴菊仙、李志斌等公开表示,房地产利润率高达30%-40%。但开发商却纷纷表示:利润越来越薄,开发越来越艰难,房价还会上升。   前不久,曾经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从事过近十年投资研究工作的李清明,经过大半年的调查分析,抛出了房地产暴利论,在业内外引起强烈反响。昨日,他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大曝房地产开发暴利黑幕,认为房价完全理论上具有下调的空间。   李清明1986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从事近十年投资研究工作之后,现在某大型民营企业集团任副总裁。李清明告诉记者,凭借近20年的工作经历,经过大半年潜心研究透析得出结论:房地产业的确存在暴利现象!   房地产成了聚宝盆   李清明说,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我国的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房地产业率先向民营开放。20世纪90年代后期取消行政事业和国营单位的福利分房制度,极大地刺激了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个人买房比例从不到1%上升到95%以上,同时全国的平均房价也从每平米的几百元上涨到现在的接近2800元,房地产业成为目前中国最大的盈利行业。从统计数据看,世界房地产业的平均利润率一般都在5%左右,而我国却在10%以上,中高档房地产的平均利润率更达到30%甚至40%。在房地产最火爆的北京,地段较好的二三环之间平均利润率为20.4%。   在短短的20年内,中国的房地产业以超乎常规的速度催生了众多的亿万富翁。其中很多富翁都是从“一穷二白”状态起家的,而且很多人有着和亿万身家极不相称的年纪。最近三年公布的中国100名富豪榜中,从事房地产的富豪逐年增加。2000年是25家,2003年就增加到37家。   李清明大致算了一下:2004年,北京全市实现商品房销售额1249.1亿元,按20%的利润率计算,该行业一年的利润高达249.8亿元,不到两天就要催生一个亿万富翁。广州、上海等也是如此。2004年广州房价飙升18.8%,一手商品房交易金额增长了26.2%,达到560.2亿元。按20%的利润率计算,广州房地产年利润高达112亿元,约三天产生一个亿万富翁。   提防房价新一轮疯涨   李清明认为,目前一方面房价高企,百姓不堪重负,而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却在享受30%-40%的暴利。从这个意义上讲,房价完全具有下降的空间。   为什么房价不但没有大幅下降,去年全国商品房均价反而大幅上涨了14.4%呢?他认为,这主要是供求关系不平衡所决定的。目前我国城镇化步伐不断加速,人口流动更加频繁,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集聚效应使大量人口涌入,客观上增加了城市商品房的需求,拉动房价上涨。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镇化步伐还将加速,还有8亿多农村人口希望住上好房子,想方设法往城里钻。因此从长期看,房地产的需求将越来越大,在供求失衡的情况下,房价也会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如果在个别地方出现小幅下降,也只是升幅后的一个调整,下降幅度不会很大。   至于目前过高的房价,李清明认为,政府有义务也有责任出面进行干预,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等手段对房价进行调控,避免出现过高的上涨。在目前召开的两会上,吴菊仙等全国人大代表也呼吁,政府应制定相应政策法规,限定建筑企业一个合理的利润率空间,运用市场和行政手段,综合调控房价。   事实上,目前许多地方的政府部门已经开始关注房价问题,并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广州市国土管理局在春节期间展开巡查,并严查预售证;春节之后广州市房协又公开炮轰十大发展商,目的就是杜绝发展商联盟哄抬房价,打压房价增长过快的势头。   与此同时,上海市也开始了对上海楼市的整顿。从3月1日起,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将严查违规销售情况,到3月3日,短短3天之内,查封了7个因涉嫌合同作假、违规售房、抬高房价的楼盘。   不过,即便如此,李清明还是深表忧虑。他说,房地产业在中国应该是一个商品化程度较高的行业,用行政手段来进行调控力度相当有限。而百姓关于房价过高的呼声,恰恰又反映市民购房的强烈愿望和旺盛需求。很可能在经过行政手段的短暂打压控制之后,房价将展开新一轮疯涨。   房地产暴富流程   制定圈地   计划   ↓   利用各种手段   违规拿地   ↓   最低   首付资金   ↓   取得可套取   银行贷款的土地手续   ↓   利用承建单位   资金开发   ↓   制订对策   获得抵押贷款   ↓   基本完成   收益周期     暴利手法揭秘    手法一   土地交易黑箱操作   在国外,土地占整个房地产成本的一半甚至还要多,但在我国也就是20%左右,超过25%的少有。李清明说,这与我国早期的土地制度不完善有很大的关系,土地供应的不规范和不透明,开发商违规拿地造就了暴利。   据他调查,开发商违规拿地的途径多达10多个。许多房地产商采用与某些政府官员勾结的手段,使用各种“灰色手段”拿到土地,降低拿地成本。这点在房地产业内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仅仅用于批地一项的贿赂成本就高达地价的30%左右。   李清明说,除了贿赂政府官员等手段之外,最常见还包括城市中的“危房改造”土地和掠夺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等。在我国早期的房地产开发中,许多开发商就坦言,他们从来就没从正规渠道上取得过土地。据了解,北京现有房地产开发商近4000家,真正有开发实力的不足500家,大部分开发商靠土地运作照样生存。   据李清明介绍,在招投标之前,违规拿地手段主要出现在“协议出让”土地的方式中。2003年以前,全国城镇有偿出让的土地中,以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的仅占5%,其他高达95%是协议出让。2003年12月8日,北京市首宗国有土地拍卖底价4.3亿元,最终9.05亿元成交,要是以协议出让,暴利空间可想而知。据他估计,从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违规土地出让、转让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每年要达100亿元以上。   手法二   假按揭大肆圈钱   李清明介绍,房地产企业一般都具有高达70%-80%的资产负债率,而且90%以上的也不在少数。“四两拨千斤”,以1000万元的资金建造1亿元的项目,以1亿元的资金建造10亿元的项目屡见不鲜。   据李清明介绍,开发商对国家和银行的各项规定,都有自己的对策。比如开发商通过特殊渠道打听并联系到银行有关人员,通过交流和沟通,开发商就会知道一些银行的“机密”信息,如评分是否达标等信息,以便修改资产负债表,达到贷款的目的。   开发商通过抵押批文和楼盘从银行获取建设资金后,接下来就是用“假按揭”的办法套取资金。其典型操作手法是,搜集员工的身份证或一些不知情的人的身份证,签订虚假售房合同,然后和真合同混在一起从银行获得按揭贷款。   如果追查房地产公司的资金流向,楼盘销售实际上在“假按揭”阶段就已完成。先期的抵押贷款可以让开发商的资金退出来,而按揭贷款则让他们提前获得利润,后期销售不过是把银行的贷款填平而已。买方和卖方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悄悄发生了转移,而建筑成本和楼盘风险实际上由银行承担,这就是房地产商津津乐道的“空手套白狼”。如果销售不理想,房地产开发商则另有妙计,按市价评估,将房屋抵押给银行。   据了解,在广州,假按揭现象也广泛存在。仅2003年底查出的广地花园一个楼盘的假按揭金额就达2亿多元,共有2000多户业主的房产涉嫌被重复抵押。   手法三   偷税漏税比较普遍   房地产企业偷漏税是非常普遍的,也是造成暴利的重要途径之一。   2003年某市地税局稽查分局耗费半年时间,对2002年度纳税额较大的88户房地产企业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竟然发现87户有偷漏税问题。李清明说,他在调查中发现,而这种现象在中国相当普遍,多数赢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的是“微利”或者“亏损”。他们采取的手段一是少报收入,二是模糊成本。   为什么房地产业偷税漏税如此普遍?而税务局却难以发觉其中的蹊跷呢?李清明介绍说,房地产企业一般都是跨时间、跨地域滚动开发,他们会同时开发几个项目,这就给房地产税收检查带来困难。因为税务局检查税收情况时,一般都以年度为单位,但事实上,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决算要等到整个项目工程通过验收之后才能进行,也就是说,一天没通过验收,项目本身就不能算出利润,而此时,很多房地产企业又会把前一项目中赚来的钱投入到下一个项目中去。因此,从账面看来,房地产企业就是亏本的。   目前,房地产开发商在缴税纳税中普遍存在以下六个主要问题:一是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普遍都存在少计税收入;二是预收款不缴税或延迟申报纳税;三是项目连续滚动开发,项目决算期又有意无意地滞后,导致成本难以理清,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难以确定;四是借合作建房政策偷税漏税;五是故意遗漏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六是缴税时能拖就拖,欠着不缴。   手法四   偷工减料大减成本   我国有3万多家房地产公司,但真正有建筑能力的却寥寥无几。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从设计、到施工、监理、验收,绝大多数开发商都是请另外的专业公司进行操作。这样,某个项目由谁来承包、预算是多少就有名堂了。   据李清明介绍,发展商外界炒作的工程招标多半是作秀的,因为开发商内部也存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他们会把工程分包给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另外,一些官员也会推荐一些承包商。而层层转包的直接后果就是层层盘剥,层层盘剥的结果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建筑商为了保证利润,只有偷工减料。这就是质量问题层出不穷的根源。那些包工头就成为房地产生物链中利润最低的一环,而他们要发家致富,就只能靠盘剥工人和偷工减料了。由此可见,房屋建成后诸如“面积缩水”、“房屋渗漏”、“延迟交楼”等问题其实早在开工之初就埋下了伏笔,这是必然结果,开发商和建筑公司都心知肚明。   按规定,建筑施工必须请监理公司现场监理。但目前的监理公司是买方市场,开发商占绝对的主动权,监理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是形同虚设。开发商为了抬高楼盘身价,请一些知名监理公司监理,但这并不能改变监理公司的被动角色。而有关职能部门的例行检查不过是走走形式而已。   手法五   私改规划获利丰厚   发展商为了极大地发挥土地的效益,还千方百计地改变土地的用途。在这方面,地产商可运用的手法就更复杂了。   正常的方法是在“容积率”方面做文章。住宅楼规定得比较死,不好见缝插“楼”,更多的开发商就将目光盯在了商住楼、公寓楼、高档别墅等项目上面,以尽可能扩大建筑面积。而“非正规”的手段则有“欺上瞒下”、“假公建私”、“同流合污”等等。“欺上瞒下”是通过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等方法,达到将宅基地楼、经济适用楼等变换成商住楼,以牟取暴利;“假公建私”是将公用性的楼盘“打造”成商住楼出售;“同流合污”的方法更为直接,地产商直接将有关方面的官员拖下水,低价征地,高价卖楼。   此外,通常的做法还有让经济房不经济。虽然政府三番五次强调落实经济适用房政策,其目的是让广大消费者都能圆住房梦,可是经济适用房项目到了开发商手里就变得不经济了。为了尽快收回成本,开发商不可能面向中低收入家庭销售,而是尽可能朝向高收入家庭。   随着汽车的普及,车位在城市中日益显示出稀缺,让车库变“金库”也成了发展商暴利的一个手段。一般开发商做销售统计时不会把车库售价计算在内。但实际上,开发商都会销售车库,从中获得惊人的收入。例如一个300个单元楼盘拥有可售车位100个,车位20万元一个,则开发商可以获得2000万元的额外利润。   记者观察   大鸡为何不吃小米   不久前,广州番禺某房地产集团换帅,新领导班子集体亮相。新任总裁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坦承:“一个商人做过房地产之后,从事其它行业便觉得没有味道”。不经意间,他说出了所有房地产开发商共同的感受。   作为改革开放后的新兴产业,房地产业有过阳光明媚,也有过暴风骤雨,特别在近十年,广州房地产动辄上千亩连片开发,个中跌宕起伏让开发商直呼“过瘾”。   不过,做过房地产之后,开发商不再轻易对其它行业感兴趣,恐怕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这个行业暴利的存在。北京不到两天便催生一个亿万富翁,广州不到三天便催生一个亿万富翁,靠的都是房地产开发。10年前,广州房地产开发商敢说自己有千万身家的恐怕屈指可数,可如今不少已登上“中国内地百强富豪排行榜”。据不完全统计,最近三年公布的中国富豪百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越来越多,2002年是25家,2003年增加到37家,2004年更多达45家。可见,利润丰富的房地产业成了中国富豪的聚宝盆。当然,至于这些年来,他们是否进行过土地黑箱操作,是否利用过假按揭大肆从银行圈钱,是否有意偷税漏税,是否也曾私下改过规划等等,也许他们的心里最清楚。   其实,开发商留恋房地产业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目前该行业甲方乙方的关系事实上颠倒了。一般而言,在经营领域,出钱人是甲方,提供服务的是乙方,乙方应该处于被动地位。在房地产行业,买房的广大消费者是甲方,提供房子的开发商是乙方。按理说,广大消费者应该处于主动地位。可在现实中,开发商却处处主动,是名副其实的“甲方”;消费者即便成千上万,由于过于分散,也是弱势的“乙方”。现在开发商“姿态”很高:皇帝女儿不愁嫁,消费者你想买就买,买了不满意也可以退(其实非常难);若是房价飙升,我不想卖可以囤积起来;至于你们买了住进来了,你就要老实点,交什么费交多少由我说了算……对此,广州某知名地产集团负责人深有感触,曾私下对记者说:“做生意十多年了,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弱势的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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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7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咱把希望和赌注压在发生金融危机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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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7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猫秀错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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